偷香高手
六如和尚 , 共 2514 章, :第2267章 多情公子
[开始阅读] 我相信看了开头5章就弃书的人十个里有八个,如果你能坚持到十章恭喜你收获了一本神作!这本书要是能换个书名,起个有点节操,不这么内涵的书名是有多好!(¤)
惊悚乐园
三天两觉 , 共 1980 章, :第 1980 节
[开始阅读] 我一直觉得爽文必须要有足够的爽点,但也不能只有一味的捧高主角,或者是忽略整体框架,一味地神化主角。这本书算是在我的收藏里唯一的也是第一本吐槽向小说。不知道为什么看其他类似风格的小说,总是会下意识地与之对比,最后不了了之。
这同时也是我第一本网游题材小说。不得不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的惊艳。恰到好处的描写,轻松中夹杂着颓废的笔锋,高调但又低调的主角,这些并不是能够一气呵成的。他的书中的确有很多不严谨的吐槽和设定,但是我觉得这也是他文章中的迷人之处。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细小的设定,乍一看可能觉得只是作者的天马行空,但是细想就会觉得非常精妙。太多额外的知识会显得文笔浮夸,作者只在夸夸其谈。然而只有恰到好处的点睛之笔,才会使读者有求知欲。
读他的书的人可能是痛苦并快乐的,因为他的书经常有断更的事情。不过对于我而言,这却并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我从没有疯狂地追过任何一本书,因为我觉得看书就是一种享受。无论是作者因为灵感枯竭还是其他什么事情才停笔,我都愿意等。
我觉得好书就像一道菜肴,只有良好的辅料和恰到好处的火候才能与之匹配。而这本书就像一道新奇精致的茶点,总是给我带来惊喜与意外。我也希望能把这份惊喜带给爱看书的你们,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不想起床的猫( ꒪Д꒪))
亿万老婆买一送一
安知晓 , 共 1031 章, :第 1031 节
[开始阅读] 这本书是安知晓的,我看的第一部小说,推荐,真喜欢的说,腹黑陈安雅,花蝴蝶叶琛,绝代风华的叶薇,紫眸潋滟的墨玦,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你看不到,奴家最喜欢小白啦,墨小白,么么哒!(婳桑)
十年一品温如言
书海沧生 , 共 292 章, :第 292 节
[开始阅读] 15岁的温衡和17岁的言希,第一次见面留给彼此的都只是一个影子。
言希不知道,阿衡的这一见钟情。
他在阿衡需要的时候适时出现,他的接近和关心,最初只是因为要弥补她因为自己的亲妹妹而缺失的亲情。
当时他是带着施舍的成分对待阿衡的,还有一点轻视地把阿衡放在低处。
他惯性地抵触着别人的靠近,在乌水之行的时候,他依旧是不信任她的。
可是在船上,他却还是把小时候的一些事告诉她。因为生病的人太脆弱,没有力气继续掩藏自己。
多年后的言希表示,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把她正式地当做自己未来的妻子看待才告诉她这些事的。
也因为这次短短几天的旅行,言希看到了阿衡成长的痕迹,让他第一次真心对她笑,让他在回去的途中凌晨对她说“生日快乐”。
他会在温衡感到难堪的时候化解尴尬,会无赖地对着阿衡撒娇,会说最喜欢阿衡的排骨。
他们一步步地靠近,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
住在一起的那一年,彼此依靠。言希自以为地扮演着爸爸的角色,却总是享受着阿衡的宠溺。
他总是喊着“衡衡啊我的女儿呀”,他知道他们言家欠了阿衡,他的妹妹夺去了阿衡的亲情。
他那么聪明,他当然是知道阿衡对自己的喜欢,他假装不知,继续给她家的温暖,继续索取阿衡的好。
那是他们的家,有言希,有温衡,有叫卤肉的鸟,有叫小灰的小狗。
家里也总有几个常作客的朋友,家里的鸟和小狗偶有战争,两个主人也是偶尔犯糊涂。
在温馨和小打小闹中,过完了两个人认识的第二年。
言希的表面的孩子气一开始在所有人面前都是自我保护的伪装,可是在阿衡面前,被无条件宠溺的他,孩子气的样子也带着真实。
他贪恋着阿衡的一切,却也相信她有一天会离开他。
他的爸爸妈妈在他出生之后就没多看他一眼;他最依靠的陆流在爆炸的火场中丢下他;他当做妈妈信任的人找了人轮 奸他并拍下了照片;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因为他的病而呕吐着恐惧他同情他;他的朋友因为私心和他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了。
一直以来他只有自己。
没有爸爸妈妈,所以他很乖巧让别的大人喜欢他;在爆炸火场中被抛弃,所以他一个人爬出来;被最信任的人那样伤害,还是一个人挺了过来;被喜欢的女生当做魔鬼,却还是鼓起所用勇气认真地对她告白;被朋友背叛,还是能装糊涂地满脸笑容。
他以为他把自己和阿衡之间的距离控制得很好,他能够接受有一天阿衡的突然离去。
但是同时他又在安慰自己,这一天一定还很远很远。
于是他隐藏着内心最可怕的记忆,他不想阿衡觉得他肮脏。
接受陆流的邀请去维也纳,他离开前望着门牌,说害怕忘记回家的路。
他欣喜地带着阿衡送的围巾手套贴着车窗,说阿衡等我回来我很快就回来的呀。
每五天他都从维也纳寄邮件,一直念叨着他的阿衡,他说阿衡我回到家想第一眼看到你。
当他知道陆流的母亲把两年前拍的照片寄给了阿衡的时候,他是害怕的。
他匆匆赶回了家,看到的是空荡荡的家和已经打开过的相册。
阿衡已经看到那些照片了,他觉得他现在唯一在乎的也已经离他而去了。
于是他逃开了,于是他变成了匹诺曹。
他说不出完整的话,变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阿衡站在他的面前成为了保护他的屏障,她说为了他不惜跟任何人拼个鱼死网破,她坚决不送他去精神病院。
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柔软而干净,抱着头哭,说家没有了,阿衡也讨厌他。
在他被迫带离的几个月里,他渐渐地已经不会说话,而说的最多的就是“不要忘记,阿衡”。
阿衡教他说话,说到阿衡的时候他笑着低头亲吻她的眼。阿衡等同于亲吻。
他在阿衡去上学的时候等在家里,守在电话机旁,听到陌生的电话会扔掉电话。
温妈妈突然兴起跟他说阿衡的号码,他一遍就记住了,抱着电话听着阿衡疑惑的声音,笑得满足。
阿衡,我回来 了。
奇迹般的,言少战胜了匹诺曹,遵守了诺言,第一个看见她。
“下一次,你要是再敢生病,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再找到你。”
“我会的。”
他已经清楚了自己对阿衡的感情,可是却还是忍不住逃避。
他知道温爷爷温爸爸都不喜欢他,他觉得自己很肮脏配不起那么好的阿衡,他害怕以后自己会拖累阿衡,所以即使他清楚地知道阿衡喜欢他,即使他记得生病的时候阿衡说要和他结婚,即使他明明也想一辈子和她在一起,可是,他还是装作一切都不知道。
他刻意地拉开一些距离,心知阿衡有误会也不解释。
他接了广告赚钱,最怕冷的他在冬日的街头连着被泼几瓶水,发丝上也结了冰,看到她也只是笑着无声告诉她不要看。
他悄无声息地一个人包了半个厅,给众人发了精心制作的生日邀请函,签名的地方是MYHENG。
MY HENG。我的衡。
喝醉了的他笑嘻嘻地抱着她,喃喃着说和阿衡的味道好像啊,然后就疾风暴雨地吻了上去。
那是他珍藏着给未来夫人的初吻。
他说他们要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看动画片,一起牵着手,向前走。他说他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告诉她不是他亲口说的就不要相信。
可是陆流回来了,他去了美国,她改了和他一起的大学志愿,爸爸死了,温家不要她了。
这一切的一切摧枯拉朽地在那年夏天发生,那么突然,给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再也不敢靠近她,只能把她交给另一个有着她未婚夫名号的人。
她也不敢再去想那恍恍惚惚的三年,温家言家都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他是DJ YAN,星光四射。
她是个普通大学生,身边是各种喜欢DJ YAN的人。
他不断找寻着她的痕迹,发了疯地想要别人把她找回来还给他。
他冷笑着面对陆流的自以为是,面对着阿衡的逃离,答应了温家的请求,不再给阿衡带来灾难,然后接受另一个美好的女子。
他不再去执着于她。
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新的开始。
只是这一切只需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全部都失去意义。
她被困在电梯里,说着好久不见。他毫不犹豫地结束了见面会,大叫着他的阿衡。
不顾公众人物的形象双眼布满血丝,对迟迟赶来的修理工吼着“电梯里是我的命”。
隔着两年时光的拥抱。
当人面对着自己生命的不可割舍时,本能了,不可割舍。
找回了阿衡的他不再做DJ YAN,只做她的言希。
家里的反对又怎么样,违背了温爸爸的遗愿又怎么样,万劫不复又怎样,他们只要在一起。
他的阿衡,他的宝宝。
她的言先生,她的宝。
只要最平淡的日子,他不要那么多头衔和注视的目光,于万千人中有那么一个温衡走到了他身边,他很知足。
终于知道了他过去所有事的阿衡,许下了一辈子的承诺。
他是她的宝啊,她是那么想要更早地认识他,陪着言希长大,开心难过都和他在一起,守他一世安稳,没有背叛,没有抛弃,没有伤害。
那是一段宁可溺死在幸福里的日子。
只是那偶尔的不安是什么呢?
阿衡想,陆流终究是不同的,自己在言希心里还是比不上陆流的。
她自卑着低下了头,看不进他的心里。
就连思莞都说陆流和言希之间差的只是性别,而她和言希之间差的是爱情。
阿衡不相信他啊,说只要他亲她的嘴就原谅他,她说知道他亲不下去。
“你知道什么,又知道……多少呢。”
溺毙的缠绵温柔,心跳如鼓,是最美的声音。
他还是一个人,而阿衡却已经有很多人的爱了。
妈妈,哥哥,真心的朋友,就连思尔这个从小不对盘的丫头也会心疼她说“我们帮阿衡找一个身体健全男生男相没有脑子全心全意爱她的人好不好。”
所以这一次他先放手,他说她从来都不喜欢你。
把她推得远远的,被陆流禁锢在身边。
又是两年时间,他成为被人津津乐道的言家龙子,意味龙阳之好。
她有了家人的陪伴和疼爱,接受安排的相亲。
可是阿衡不知道,还不知道。
龙子,聋子。
她的言希听不见了,左耳完全失聪,右耳只剩百分之二十的听力。
所以她对着他的左耳说“言希,我喜欢你”的时候,他会茫然地说“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所以他才会摇头晃脑地唱着“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耳朵。”
所以他才会花钱把她曾经最在乎的弟弟找来。
所以他才会走近陆流让她误会。
所以他才会提出分手说从来没有喜欢过。
因为他一直都记得,阿衡说“下一次,你要是再敢生病,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再找到你。”
他只能偷偷地看着她相亲,和别的人约会,只能在黑暗的电影院紧紧抱住她。
他找她,站在楼下等她心软。
他接受她的骂和所有的火气,然后让人无奈地说后悔分手了。
他们像最普通地情侣一样参加了朋友间的活动,坐在车上毫无顾忌地亲吻着。
只是所有人都认定了他爱的是陆流。
陆流说不要任性不要玩了,温爷爷说他不健全,就连自己的爷爷都说他只是拿阿衡当挡箭牌。
没有人相信他。
没有人真正看到他有多宝贝多爱阿衡,没有人知道他多想和阿衡一直在一起。
更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他可不可以娶阿衡。
快要死的时候因为阿衡所以挺过来了,从陆流那一次次逃走一次次被抓也终于坚持下来了,腿断了爬也要爬到阿衡那里。
告诉阿衡他饿了。
他一直以来都那么接受阿衡的好,是因为他知道她会是他的妻子,他也会对她很好很好,不会让她被人欺负。
他只有阿衡,只有她对他好,只有她把他当做宝贝。
他说我爱你,他说嫁给我吧宝宝。
从此以后他不再是一个人,所以他甘愿放下从小锦衣玉食的骄傲和尊严为生活弯腰,他不再是那个被人追捧画画摄影唱歌当明星无一不通的天之骄子,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所以他学着原谅学着更坚强更成熟。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penpal)
妙偶天成
冬天的柳叶 , 共 880 章, :第 880 节
[开始阅读] 内容轻松好笑,作者写文的手法用着吐槽的心情写的吧!不然也不会那么恶搞了!看多了宫斗苦情文,偶尔看到这种类型的开心文也是很不错的调节呢!可惜还在连载,好漫长的等待啊~~~(馜殇)
美人为馅
丁墨 , 共 296 章, :第 296 节
[开始阅读] 《美人为馅》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震撼是那七人字母团。
t——他的人性并未泯灭。他懂得感恩。
“我欠他一条命。现在他为了救你,赔上了自己的性命。那么我也会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他是唯一那个真正理解,尊重,从始至终以s为信仰的人。在s与苏眠昏倒后,七人团中,也只有他,遵守s的意愿,让s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e——爱到精神病态。
她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韩沉,尽管韩沉带给她的,永远是冷漠与伤痛。
她人生中的最后一天,是可悲的。与心爱之人见面,只是因为另一个女人。但也是快乐的,她为他挡了一枪。他不让她死。她死在了他的怀里。
e的信仰,并不是那个带给她温暖的字母团。而是从小开始,她对韩沉病态的爱。
k——痴迷于学术的极端天才。
没人能够理解他,别人都认为他是极端的,是不可理喻的。
他忠于从前的s。
“我的人生早已结束,直至遇到他,我的生命才开始真正的燃烧。”
a——悲行者a。
他的信仰一直是s,他一直叫苏眠“姐”。
他是个孩子,他对于不在乎的残忍冷酷。而s与苏眠,救赎他和理解他的人,在他的心里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姐,你别伤心。”
因为s说过要给她想要的生活。
最后——“s...s...姐...姐...我没杀韩沉...别伤心”
他闭上眼,断了气。
l——悖德狂l。
e制毒,l用毒。他们看似天生一对。他深爱着e。
可e深爱着韩沉。
终究是爱而不得,不可得。
r——失心者r。
“于我虚无的梦境中,他的名字,终不会被时光掩埋。”
最后,他将苏眠锁在房间里,说“如果s不回来,你就一直待在这个房间里,陪着他,祭奠他。”
s没有回来,他也没有。
s——黑暗的源头,唯一的光亮也给了苏眠。
他深爱着苏眠,从他对她说“节哀”,而她对他说“永不节哀时”,他就已深深地爱上她了。
“苏眠,当时在毒气室里的,不止你和韩沉。还有一个人,是心甘情愿地走进去的。你只看到了韩沉,看到了面前的他,你在梦里苦苦追寻的他。可没看到,当时躺在你身后的我。”
苏眠的眼里都是韩沉,就像,s的眼里全是苏眠一样。
不管s是谁,是s也好,是徐司白也好,失忆了也好,没失忆也好,都记得她,她是他的挚爱。
苏眠吾爱。
“我忘记了姓名与过去,忘记了伙伴与信仰。
我懵懵懂懂,原本黑色的生命中只留一轮斜阳和明月
我过着枯燥而无味的生活,只为等待你的出现
我终于成为了你想要的人,可你依然不属于我。”
苏眠,你所说的犯罪心理学准确的描述了精神病态,可错了一点。
你说精神病态没有感情,可我爱着你。我的感情并不是浅薄而空薄的。我能感觉到你。
他们,虽死犹生,生于黑暗,死于信仰。
“深埋于地底,变成一堆无人认领的白骨,才是他们应有的归宿。
应有的,惩罚吧。”(君陌)
佛本是道
梦入神机 , 共 496 章, :第 496 节
[开始阅读] 想写佛本的书评很久了,奈何拖延症晚期。《佛本是道》名头很是响亮,成就非凡。此书是洪荒流的开山之作,是梦入神机一部封神的传奇,更是06年仙侠网文的扛鼎之作,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与这些名头无关。
《佛本是道》有一个明显的核心主题,天道无情无常,包容万物却又游离其外。天道居万物之上,无善恶是非,无恩怨对错。仙是道,魔是道,妖是道,佛是道。书中深意付于周清之口“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非是不仁,乃一视同仁尔”。
佛本呢,作为神机第一部小说固然缺点明显,好在中后期衔接圆润,并且弥补了前期的创作上的硬伤。佛本的开局是在当时都很low的设定,周清好心救人一命于是踏入修真界,好的是周清此人物的设定上前后一致,虽然心狠手辣一直被人诟病。仔细拜读佛本,就会发现佛本在剧情方面很紧凑,中间没有出现一些水字数的剧情,没有装逼打脸的无脑情节,每件事,每一个角色的出现都牵扯后面的封神,这一点是当时,哪怕现在的很多小说都没做到的,下面开始仔细讲讲这本书。
佛本因为前面的糟糕开局,致使很多书友认为地仙界以后才算精品,我的看法则有点差异。佛本的剧情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依次递进,同时神机的创作方面也相继提升。第一部分从周清遇到轩辕法王开始进入正轨,这时期的周清作为几大圣人的棋子在人间界搅风搅雨,邪魅狂狷。短短十几年便称霸了整个人间界。第二部分从周清明悟自身,以四十年魔火煅神从而摆脱身为棋子的命运开始,标示着周清正式以棋手的姿态介入封神。第三部分则是周清成圣以后与几位圣人斗法,也是佛本最精彩的部分。
佛本作为一本仙侠小说,摒弃了当时流行的升级套路,以境界作为实力的参照物,道行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战力则是法力道行加上法宝的综合体现。在实力相距过大的时候断绝了以下克上的可能性,与当时流行小说的无脑堆能量背道而驰。神机在创作的时候笔力控制合理,在满足剧情的进展时又没有出现不和逻辑的现象,设定十分严谨,这是佛本成功的必要因素。佛本的修炼体系分为四个境界,引气入体,炼器化神,化神反虚,炼虚合道。至第四阶段后截止,以积攒法力,修道行,寻法宝作为实力提升手段,避免了无脑升级导致后期崩盘的现象。
佛本是道糅合了封神,西游,蜀山,白蛇传等等的神话传说,以封神为线演绎天道碾压下仙佛妖魔的挣扎沉浮,极致残酷。元始挥手灭绝三千佛陀,威震三界的齐天大圣比不过一个瓶子,当真是看的触目惊心。后期的写作也偏向了文言文,更是加深了这种残酷。
“天数之下,如何挣扎,都是枉然。人力践踏之下,蝼蚁如何挣扎,也是枉然。逆天,原来是一句假言。”猴子心中突然有了一股明悟。只是天数注定之下,终究是一场空了。原始天尊用手一指,正点在金箍棒头。金箍棒喀嚓一声,断成两截。扑通一声,轻轻地落下了尘埃。这如意金箍棒虽乃大禹圣器。但怎能伤的了原始天尊。
原始天尊叹息一声,三宝玉如意飞起。猴子双眼圆睁,只见如意飞来,但如何能够抵挡。只一下,把猴脑打开,脑浆飞溅出来;没有长篇大论,没有惊天动地,只是一点一砸就把天道碾压下的无奈展现的淋漓尽致。
纵观佛本全书,一直在强调因果宿命,神通不敌天数。即使是成了圣人依旧不能随心所欲,为了门人无耻巴结女娲被诸圣鄙视,位列七圣之首依旧只能看着敖鸾自刎。孙悟空的无奈又何尝不是周清的无奈(蘇魚.Miland)
修真狂医在都市
大眼猫神 , 共 4117 章, :第4024章:天地大岛共鸣
[开始阅读] 希望能够做到字词解释正确,语句流利,内容更加丰富多彩,这样子的书本知识库涉及面很广,通过内容能够着到作者也是尽心给大家带来佳吕。(努力吧!)
星际能源师
红夜 , 共 592 章, :第 592 节
[开始阅读] 每个人看的文各不相同,品味也各不相同,所以不喜勿喷,请绕道。
这篇文全程温馨无虐,小受开头长的很丑,后来慢慢变回原来样子,很漂亮。
正如文案所说,小受金手指很粗壮!!!这句话真不是骗人,小受特别流弊!!!
小受的妹妹很萌,外表温柔女神,内里凶残女汉子,有点兄控。
兄妹有时候会互换身份,然后挺好玩的…
小攻是谁至今没发现…(月晚凉)
黑龙法典
欢声 , 共 604 章, :第六百零三章 暮光(三)
[开始阅读] 我:“爸,你不是说我如果这次相亲成功就给我买辆车吗?”
老爸:“对啊”
我:“告诉你个好消息”
老爸(激动):“难道……妙,妙啊”
我:“当然妙咯,这车啊,哈哈,儿子我帮你省下来了,不用买了”
老爸:…… 你过来,扶我起来~对了,把你旁边那根晾衣杆拿过来
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我原来可以跑的那么快……(星尘)
恶汉的懒婆娘
笑佳人 , 共 95 章, :第 95 节
[开始阅读] 喜欢树懒源于《疯狂动物城》,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懒萌懒萌的东西!看完这本书后,感觉自己是喜欢向树懒那样的生活😂(Miss念一一)
天才神医混都市
香酥鸡块 , 共 4111 章, :第二千九百七十八章 到达赤炎国边...
[开始阅读] 情节吸人眼球,人物刻画的非常好,对于杨天而言,三位未婚妻关系处理得非常恰当,正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杨天向我们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的意思(不渡: 愿喜❤️)
女配逆袭:搞定男主手册
锦渔 , 共 404 章, :第 404 节
[开始阅读] 我看过几十本快穿文,这是最棒的一篇,也是唯一最棒的一篇,简直让我欲罢不能!它给我的感觉最真实,里面的人物刻画的也很鲜明,没有黑原著中的任何人物,作者很太棒了!和我平常看的快穿文很不一样,平常的快穿文多半是甜文,攻略很简单,攻略男主时很容易忽略原女主,原女主根本没有杀伤力!攻略太容易给人一种不真实感,攻略方式也很老套,无非是美貌,置之死的而后生等等,攻略成功后好像就可以幸福一辈子,完全不用在乎时间的考验,如果幸福那么简单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怨侣啦 ,看文章果然不能太认真啊,但是这篇文真的超好啊,不看绝对后悔!!!! (>^ω^<)(Belphegor)
鲜满宫堂
绿野千鹤 , 共 171 章, :第 171 节
[开始阅读] 从《神木挠不尽》穿过来的,感觉一只猫大爷就很萌了,结果到这里一看,好多猫主子啊!真是萌出一脸血啊!好多好多毛球!好想撸!(旋舞精灵)
掌珠
意迟迟 , 共 524 章, :第 524 节
[开始阅读] 女主脸盲,却认得男主,上一世被抄家,过得很苦,这一世重生后首先想到的是报恩,与男主上世也有缘分,这一世遇到男主后,透露了自己重生的事,然后剧情各种发展,女主的爹真的超萌,男主的猫也很可爱
文章整体文笔不错,只是一天一章不够读,强力推荐(伊甸)
宠物天王
皆破 , 共 1818 章, :【番外】第一滴雪
[开始阅读] 喵,喵,喵,曲颈伸懒腰。
白的像仙女,橘的一身膘。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万恶的50字(微茫)
我是极品炉鼎
正月初四 , 共 1030 章, :第 1030 节
[开始阅读] 这本书我找了很多的阅读器才找到的,之前看半截就收费了,咱们是穷人花不起钱,今天终于可以放心的睡觉了,特别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依风如旧)
俗人回档
庚不让 , 共 1742 章, :完本郸言
[开始阅读] 人物鲜活。
《俗人》里的人物,基本都有一套自己的逻辑和选择。主角边学道基本是“雷霆手段菩萨心肠”的代表。春夏秋冬四个女角色,只要仔细看过书的都能说出她们的不同,徐尚秀的坚持,单娆的高情商,董雪的热烈,沈馥的涅盘,还有飞蛾扑火的关淑南,最近露面的高智囊傅采宁。除此之外,配角也不逊色,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主角寝室里的7个同学,从性格到选择个个不同。
伏线千里。
第三点是我最喜欢最推崇这本书的主要原因。这一点,必须得是有时间有精力把《俗人》读第二遍的人才能深刻感受到它的精彩,才能读懂作者的精巧布局。
在此,我郑重向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提个建议,如果喜欢《俗人》并且有时间,请读第二遍,你会发现很多不同,你一定会有更多收获。
伏线之一——祝海山、祝家
《俗人》第105章算卦老头里,第一次出现“祝”这个姓。然后到271章左右,祝植淳出场,这个时候很多人还看不太清这根伏线。然后一直到第九卷《于无声处听惊雷》中的513章左右祝海山正式露面,最后到618章祝海山去世。500多章的跨度,作者写得不急不缓井井有条,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作者有强大的大纲。
这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九卷《于无声处听惊雷》,很显然,写下这个卷名的时候,作者已经构想好了边学道和祝海山见面时的故事,也就是《沙上惊雷》那一章,换个说法就是作者在写428章的时候,已经想好了514章要怎么写。
注意!注意!!这是一本每天都更新的网络小说,不是写完全本后才发表的传统小说,作者的大脑实在太强大了。
伏线之二——沈馥、傅采宁
先说沈馥。第二遍看《俗人》的时候,才发现沈馥这条线十分长而且完整。起因是主角要在大学捞第一桶金,他弄外挂赚钱需要独立空间,于是主角租房租到了沈教授家,这是第28章的事,然后因为房东女儿出事要卖房子凑钱(语焉不详),主角买下了这套房子,这是第47章的事。第一遍看到这里,很少有人能猜到房东的女儿就是本书最特别的一个女主。接着第121章美女老师沈馥出现,这时依旧看不出她跟主角的关联。第163章沈馥来敲门,正式拉开了两人之间纠缠的序幕。在这之后沈馥的形象越来越丰满,她的特殊技能(音乐),完美填上了主角不懂音乐但卖歌的坑。
这还不算完,沈馥的作用还在于未来可以帮主角宣传微博影视,还有书里反复提及的《好声音》《我是歌手》等综艺节目。好吧,这又是一个跨越几百章的布局。
再说傅采宁。
最近看《俗人》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神一样的伏笔。
傅采宁第一次出现应该是在第138章,当时傅立行说他女儿在澳洲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看了最新章节647章,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作者肯定在一年前就设计好了傅采宁在本书的角色地位,因为主角发展到高级阶段后,身边需要可靠的高级管理人才,而在小说世界里没有比女主(之一)更可靠的人了。这个时候,傅采宁“现代企业管理”专业的出身就用得上了。
另外友情提醒一下大家,其实早在615章傅采宁就出现了,本书作者写书简直是逼着人去看第二遍。
伏线之三——足球
这点目前戏份不多,但相信后面肯定会有。因为作者在书里透露了想走恒大路线。之所以说是伏线,因为书里第24章出现爱足球的男孩们,70章左右在学校踢球,第200章收到来自荷兰的试训邀请,第421章荷兰小将们露了一脸,583章书里要去踢全国乙级联赛。看到一些评论诟病作者写足球,我只想说大家的政治觉悟太低了。只是到现在还没有表太多,不知道作者还想安排到多远后才提这个伏线。
另外多说一句,本书挖坑无数,细看之下简直处处是坑。作者这种“隔年下种,来岁收粮”的写法在网络小说中并不多见。
歌曲配的超好
《俗人》里的歌曲,无论是沈馥的《我最亲爱的》还是毕业前在楼顶放的歌,都特别应景,能看出作者花了不少心思。当然,其中最见心思的应该是徐尚秀和《再度重相逢》里的“我说人生如梦,你说人生如秀”,简直绝配!!!还有《Burning》《Feel it all》之类的很对我胃口。
超多金句
第二遍看《俗人》的时候,我本来想整理一下书里的金句,看到150章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任务很难完成,不是挑不出来,而是太多了,记录起来很累人。这项工作也只能指望更有毅力的朋友了。
逻辑推进合理
看《俗人》一个特别直观的感觉是主角边学道在变化、在成长。跟一些小说主角在几百万字里只升级不升脑子,只涨技能点不涨见识不同,《俗人》主角边学道从最开始一门心思囤房小富即安,到现在接过祝海山的接力棒,他的成长轨迹和心路历程是比较清晰而且让人信服的。小说格局够大
我个人觉得作者和书里主角的格局很大,至少比我大。当然格局这个东西见仁见智,我只说书里几处我觉得格局够大的地方:
一是大数据。作者对大数据的描述和理解对我很有启发。
二是文化输出。主角在书里弄影视综艺,终极目标是做一个文化输出者,谁要说这个格局还小,你说个大的给我听听。
其三是展望太空。作者在书里写了太空巴士和太空旅馆,书中一句“资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和一句“在火星退休”,让我觉得一本都市类重生小说有这个视野足够了。
如果有人觉得我说的不对,请你去各大网站都市类榜单上看看特种兵王校花总裁透视眼和我的21岁XXX都写了些什么再回来跟我探讨。
作者知识面很广
这么说有些人肯定不信服,我不想争辩,所以我补充一句,作者知识面比我广,这下没意见了吧。
真正看过书的人会发现,《俗人》里对商业、管理、人情世故都有比较独到的见解。还有,很多人都觉得书里的单娆情商很高,我想说书里人物的智商和情商都是作者本人智商情商的映射。
简单整理一下《俗人》里我喜欢的章节名以及简评
001——审读边学道——简评:点出职业和主人公,直接干脆
008——并肩黄昏夏雨夜——简评:画面感
015——鱼跃此时海——简评:估计看猫腻的书学的
023——当我遇上你——简评:歌名,但想想边和徐,别有滋味
033——好人李裕——简评:好人二字在网络小说里不常见
046——对的人错的时间——简评:边和徐的纠结就在于此
059——追爱志愿者——简评:追爱二字,单娆就立住了
081——钱的妙处——简评:意会吧!
088——政治经济学——简评:同上
168——雨夜问天——简评:此章值得反复读
210——教赚钱和教做人——简评:一针见血
228——钱多好啊,要脸干啥——简评:同上
291——歌舞升平,杀人之夜——简评:双线切换视角,此章和292章值得反复读
332——后苏以时代的试炼征途——简评:莫名喜感
386——值得敬佩的两种人——简评:纯粹为了本章里那句话
404——拿自己的命不当命——简评:为了书里边学道的二杆子精神鼓掌
451——开发商的社会责任——简评:莫名喜感
482——跟有情人做快乐事——简评:为了里面那句“不采而佩,于兰何伤?采而佩之,奕奕清芳!”
525——家国情怀——简评:我没看错吧?我没看错吧?我看的是网络小说吗?
546——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简评:看了这八个字,还需要别的理由吗?
553——无穷般若心自在——简评:这句太深奥了,完全不明觉厉,我评不了……
560——新桃花源记——简评:请自行去文中找亮点
564——资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简评:一个字,牛逼!
600——才华可与金钱一搏——简评:看后不忘的句子
603——毁三观中观三回——简评:文字玩得真溜
632——帅得让人合不拢腿——简评:所有想象力瞬间集中在“合不拢腿”
644——想不出夸我的词了?——简评:我真想不出夸作者的词了
吐槽一下作者的更新,从没断过更值得表扬,可是更新没规律还不稳定,让等更的人一遍一遍刷新页面,真心建议作者固定更新时间。(林枝)